随着2025年中报季结束,9月一批未能对上半年财报“按时交卷”的发债企业浮出水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半年报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即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
记者梳理公告发现,在48家未能按期披露半年报的发债主体中,多达15家发债人提到审计程序相关问题,这一“审计环节梗阻”因素本次占到31.25%的比例。
具体理由包括:往年报告未完成审计披露、管理团队无法获取准确财务信息、审计范围扩大、未能聘请年报审计机构、发现半年度财务数据问题需重新核定、需更多时间整理资料、财务岗位人员缺失,以及原审计机构解约后难以匹配新机构等理由。
经营不确定性因素亦是导致未能按时披露报告的主要原因之一。在48家发债主体中,有13家公告提及自身或关联方正进行债务重组、合并重整、破产清算或重整计划执行等工作。
例如,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18中民G2”)于8月29日公告称,因公司正全力进行债务重组等相关工作,预计2025年半年度报告将晚于8月31日披露。就在上月,中国民生投资还公告称,因未能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至今仍未能完成披露,于2025年8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在相关披露工作仍在持续推进的同时,这些发行主体的最新经营与财务健康状况在下一阶段大概率还将受到投资人士的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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